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条件是什么?
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,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累计满7年;
(二)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,正常缴纳累计满7年;
(三)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;
(四)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(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)以上职业资格(专业、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),且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应达到一定市场化评价标准;
(五)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。